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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派經濟學南京研究所第16次研討會發言之十一

李炳炎:學習重慶模式:注重社會公平,探索共富途徑

研究重慶模式,可以發現:其出臺的成套民生工程舉措,都圍繞著一個中心一一注重社會公平。

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為何要將原先由十四屆三中全會提出的“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提法,改為“更加注重社會公平”這一新的提法,作為我國今后改革與發展的指導方針?這里涉及深刻的理論問題。

效率和公平問題,是以市場經濟為研究對象的現代經濟學中的一個重要論題。社會經濟發展的目標是多維的,如果把諸多的目標進行抽象地考察,最終可以歸結為兩個目標:效率和公平?梢赃@樣認為,如果從1978年中國的經濟體制改革開始算起,中國的發展觀可以按照對發展的認識分為二代發展戰略。第一代發展戰略是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后首先由鄧小平同志提出來的,主題是加快發展,不平衡發展,倡導先富論。改革的目的是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力,實施加快沿海地區發展戰略。而第二代發展戰略即科學的發展觀是協調發展、全面發展、可持續發展;倡導共同發展、共同分享的共同富裕論。改革的目的是人的自由全面發展,發展人的能力;實施五大協調發展戰略。我們按照這種理解,從第一代發展戰略到第二代發展戰略具有非常大的轉折意義。從公平和效率關系這個角度來講,第一代發展觀更多的是關注效率問題,反映在分配制度則是效率優先,兼顧公平。而第二代發展戰略由于改革的時間和空間背景都產生了重大的變化,由原來的注重效率轉到更注重公平問題。為什么產生如此重大的轉折變化?從經濟改革的大背景下來分析,中國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為方向的改革已經到了這樣一個階段:如果要繼續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國民經濟要做到協調、可持續的發展,必須深入研究解決公平問題,如果不從公平角度去考慮經濟改革,改革將會難以推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也難以進一步完善

一、關于更加注重社會公平的理論分析

(一)正確理解效率與公平的辯證關系

效率與公平的關系是個重要的而十分復雜的問題,為了反映對此問題的最新觀點,以下采用有關專家的觀點。

沈立人先生認為:當前出現貧富分化并且差距不斷擴大的趨向,不僅使低收入群體陷入相對貧困甚至絕對貧困的境遇,也引起黨和政府以及很多社會人士包括經濟和社會學界的高度關注。究其緣由,除了現階段的歷史背景和現實條件外,人們不能不聯想到現行分配體制、機制是否科學和合理。焦點在于怎樣理解和掌握效率與公平的關系。以下分別評述各種觀點。

第一,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或既定方針如何評價?應當肯定,在改革進程中作出這樣的選擇,旨在撥亂反正,突破和扭轉長期以來的計劃體制在分配上標榜公平而實際上是以平均主義和普遍貧窮為結果的弊病,是完全必要的。但是這種提法,有其階段性特征,不該奉為長遠之計,更不是普遍的、永恒的規范。效率與公平孰為優先,必須因時、因地、因事而異。在漠視效率、偏好公平的情況下,強調效率優先是正確的;相反,在強調效率、忽視公平并已出現貧富差距過大的今天,就要適時地改弦易轍。幾位專家建議調整為“效率與公平并重”,很有道理。

第二,效率與公平的相互關系,是相互抵觸的,還是應當和能夠統一的?曾經流行一種說法:“效率與公平互為成本”。換一句話,講效率要犧牲公平,講公平要損害利益,只能在兩者之間尋找結合點和平衡點,無法求得兩全和雙贏。這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把兩者的矛盾絕對化了。實際情況不盡如此。發揮效率有利于把蛋糕做大,為公平分配提供基礎;實施公平有利于調動各方面積極性,為提高效率增添動力。相輔相成,互聯互動,才是其內在本質。這里要指出,公平不是平均或平等,先是機會和過程的公平,然后是結果的公平,都不以影響效率為代價即成本。也就是說,兩者互為契機,成本是同一的。

第三,效率與公平的順序,是否初次分配強調效率,到再分配才有公平?這似乎已屬定論,不容置疑了。正視現實,也不盡然。當前的不公平,其實形成于初次分配,與所有制密切相關,除了權力的介入外,表現在工農和城鄉之間、不同產業和部門之間以及地區之間,等等。更明顯的是在企業之間甚至一個企業內部,經營者和一般員工,過去規定不超過三五倍,現在演變到十幾倍、幾十倍甚至上百倍,有的老總年薪以數十萬元到上百萬元計。故不論這是否講效率所致,但是顯然,在既成事實面前,希望僅靠再分配來體現公平,則是鞭長莫及了。所以,在初次分配時也必須先顧及公平。同樣,在再分配時還要顧及效率。

第四,效率與公平運行及其后果,是市場經濟的必然嗎?較多人士認為,當前收入差距的擴大,順應了市場取向的改革;市場經濟是競爭經濟,優勝劣敗導致貧富差距甚至兩極分化,無可厚非。這在先富起來的一部分人中,似乎更是持之有理。但是,他們中的一些人,真的全靠市場的公平競爭才致富甚至暴富的嗎?應當承認,市場改革尚在中途,遠遠沒有成熟和規范,既有促進效率的一面,又有抹殺公平的另一面,西化派學者公然提出要對巨富赦其“原罪”,一批列入“富人榜”前列的知名人物相繼落馬,都道穿了內在秘密,值得反思。

第五,效率與公平的維護,前者靠市場,后者靠政府,有這樣的分工嗎?這樣說法,有一定依據,但是不夠全面。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市場法則有其權威;但是完全讓其主宰,政府不干預、不調控,就是新自由主義之言,其后果是以強凌弱,不足為訓。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與新自由主義不在一股道上,政府不是主導,也有引導,即曾說過的“政府引導市場”,包括了“補市場之不足”,特別是保證正當競爭、制止不正當競爭,促使市場在運行中體現必要的公平?梢,兩者是能夠滲透和結合的。否則,放手讓市場自由,導致不公平、不正當競爭后,再由政府出來主持公平,必然是大局已壞,難以挽回經濟損失了。

第六,效率與公平的分屬,前者在經濟領域,后者在社會領域,有這樣的雙重政策嗎?顯然,把兩者截然分開是錯誤的。經濟發展與社會發展不是兩大板塊,而是一個銅板的兩面,或是一鈕一扣,相互緊接。所以,無論經濟政策或社會政策,都要相互照顧、密切配合,才能相得益彰。經濟上,分配政策必須是效率與公平并重,不能把后一個皮球踢給社會政策去補救;同樣,社會政策也不是僅著眼于社會公平,卻把社會效率置之度外?茖W發展觀的要點之一是經濟與社會發展的統籌協調,反映在分配上正是如此,合則兩全,分則兩失。

第七,對效率與公平,當前要兼顧,不要去限富,只要去扶貧就行,對嗎?這種呼聲,振振有詞,其實也有偏頗。因為社會財富是一個常數,社會分配不能超出這個總量,所以要從宏觀著眼、著手,落實到微觀才能有理、有利、有節。一部分人多拿、一部分人少拿并不錯,但是要有一個度,要講基尼系數。特別是如果一部分人巧取豪奪,包括貪污、盜竊、欺詐,損害另一部分人,損害大眾,就是一種超經濟的剝削,對廣大人民是不公平的。因此,還是應當強調合法經營致富,才不影響誠實勞動也能致富,當然還要合理調控按勞分配和按生產要素分配之間的比例關系,堅持按勞分配為主。

第八,對當前貧富差距的擴大,在分配關系上還有一種說法,認為我國勞動力資源過于豐富,而資本、技術相對稀缺,供求失調,導致兩者的價格不能不有越來越大的剪刀差。這也不能一概而論,要作具體分析。資本短缺是事實,但是浪費嚴重,從無效投資、重復建設到奢侈浪費以及外流,事例不勝枚舉;技術短缺也是事實,但是用人不當,閑置不用,同樣比比皆是,徒呼奈何。另一方面,勞動力供應似乎無限,一度推行“減員增效”,基本上已見效;當前則有別情,不少企業是低工資,卻又加班加點成了習慣,5個人的活由3個人來干(不一定是3個人拿5個人的錢)?磥,制定工資法令,維護職工權益,實現勞資兩利,還有很多工作該做未做或有了規定尚待完善和實施。

貧富分化,涉及分配,不僅要講辯證法,要全面理解和正確掌握效率與公平的關系,還要從總體上處理好積累和分配以及政府、企業、個人之間的關系。較長期來,年年的投資增長快于經濟增長和質效增長,經濟增長快于收入增長和消費增長,造成投資效率越來越高、消費率越來越低(目前在國民收入分配上大致是平分秋色)。近幾年來,財政收入增長也快于經濟增長和分配增長,這在一定時期是合理的(包括爭取真正做到依法、依率計征),而長此以往,拉弗曲線可能偏斜過度,就不一定恰當、合理、可行了。這是大前提,先擺正了,再擺正分配中的效率與公平的關系,才能防止走向兩極分化。否則,照鄧小平的話:“改革就算失敗了”,能不警戒嗎?

最后,歸納到社會主義是什么。說是共同富裕,稍嫌遠些;就近而言,社會主義就是公平。因為離開公平,走不到共同富裕。[1]

著名經濟學家、中國社會科學院原副院長劉國光先生,2005年10月13日在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形勢分析與預測”會議上作了一個十分精辟的講話,題目為《把“效率優先”放到該講的地方去》。就效率與公平的關系問題,他這樣說:中共十六屆五中全會文件有許多新的精神。其中一項是強調更加注重社會公平,而不再提“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其實如果我們注意,在十六屆四中全會的文件中,已經不出現這一提法。這次會議繼續淡出此題,表明了中央貫徹科學的發展觀,重視構建和諧社會的決心。這一舉措深受廣大群眾的歡迎。經濟理論界和媒體的一些同志,由于學習體會中央精神不夠,囿于習慣,仍不時有宣傳“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論述出現。為了深入領會中央關于收入分配問題的指導精神,有必要理清“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并不符合當前形勢要求的理由,并把“效率優先”這個提法,放到該講的地方去講。我認為,比較重要的理由有以下幾點:

1.“效率優先,兼顧公平”意味著把經濟效率放在第一位,把社會公平放在第二位,兼顧一下。這怎么也同“更加重視社會公平”搭不上界。這個提法只適用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一段時期,不適用于初級階段整個時期。

2.鄧小平同志講“在本世紀末(即2000年)達到小康水平的時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決這個(貧富差距)問題!比纭肮健狈旁诩骖櫦吹诙坏牡匚,就不可能突出地提出和解決社會公平問題。這與鄧小平同志的指示相悖。

3.現在收入分配差距過大,社會不公平造成許多矛盾緊張與社會不和諧現象,潛伏隱患,不時爆發。如繼續把社會公平放在“兼顧”的第二位,與我黨構建和諧社會的宗旨不符。

4.按國際公認分配公平指標,中國基尼系數已達0.45以上,超過國際警戒線;超過資本發達國家如英、美、法(基尼系數0.3~0.4)和資本福利國家如挪、瑞(基尼系數0.2~0.3),我國收入分配差距不僅遠大于資本主義國家,而且是中國歷史上貧富差距空前大的時期。如果再拖下去,把公平放在“兼顧”的第二位,如何與“社會主義國家”的稱號相匹配?

5.“效率優先”不是不可以講,但應放到應該講的地方去講,而不是放在收入分配領域。效率、效益、質量一系列概念是與速度、投入、數量一系列概念相對應的。我黨轉變增長方式(即發展方式)的方針要求把質量、效益、效率作為經濟增長(發展)的最主要因素,而把投入、數量和速度放在適當重要地位。對生產領導來說,可以講“效率優先”、“兼顧速度”,把質量、效益放在第一位,而不能主要靠拼投入、增數量來實現經濟增長。這符合正確的“發展是硬道理”的大道理。因為不是任何發展都是大道理。不講效益、不講質量的發展就不是大道理,而且照這樣粗放地發展下去,其后果很令人擔憂。鄧小平同志說“只要是講效益,講質量,就沒有什么可以擔心的”。所以,把“效率優先”放在發展生產的領域去講,非常合適。這是它永遠的存身之地。

6.而在分配領域,效率與公平原先人們設想的是trade off(交易)的關系,即在一定范圍內擴大收入分配差距有利于提高效率,縮小收入分配差距不利于提高效率,所以有優先兼顧之說。但是后來大家研究,兩者之間不單是trade off的關系,而且應當是辯證的矛盾統一的關系,這是馬克思主義的觀點。收入分配差距過大和過小都不利于提高效率。所以就不存在哪個優先、哪個兼顧的問題,要辯證統一地考慮。

7.有人說,初次分配可以講“效率優先”,再分配再講注重公平。難道初次分配社會公平問題就不重要?壟斷行業和非壟斷行業的畸高畸低的個人收入,不是初次分配問題?有些部門、企業高管人員與普通職工的畸高畸低收入,不是初次分配問題?一些外資、內資工廠,把工人(特別是民工)工資壓得那么低,而且多年不怎么漲,過量剝削剩余價值,不是初次分配的問題?還有說不清道不明的許多不合理、不合法、不規范的黑色收入和灰色收入,不是初次分配中產生的?初次分配秩序混亂,初次分配中的社會不公問題難道不需要重視、處理、解決?還要等到財稅等再分配杠桿來調節,這在中國是遠遠不夠的,是解決不了分配不公問題的。

所以,在收入分配領域不用再提“效率優先,兼顧公平”,也不要再出“初步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而要強調更加注重社會公平,正如這次五中全會文件所強調的。這符合改革的大勢所趨和人心所向,也有利于調動大多數人的改革積極性。

(二)怎樣理解“更加注重社會公平”

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簡稱《建議》)有一系列的重要觀點。其中,什么是“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呢?從大處說,應當是“以人為本”,科學發展觀和構建和諧社會,并落實到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從小處看,無疑是“注重社會公平”這個“十五”計劃以來經濟社會發展進程中人們最居安思危、最期待解決的一個“長期積累的突出矛盾和問題”。

沈立人認為,對《建議》“注重社會公平”的這個提法,短短六個字,“三農”專家溫鐵軍用“一錘定音”來表達他對《建議》的無限肯定。也正是他,早就指出10多年來,城鄉居民的人均收入翻了一番,但是一般職工特別是打工者的月工資一直停留在幾百元和千元上下,與物價指數相比,實際生活水平是下降了。從政府到研究單位和社會人士先后被動或主動地承認或驚呼基尼系數已經突破了世界公認的警戒線的嚴峻形勢下,少數經濟學家如劉國光提出分配原則必須從片面強調效率轉換到效率與公平并重,卻遭到有些理論權威的反駁,認為強調公平是倒退,F在,中央肯定要“注重社會公平”,如洪鐘大呂,足以振聾發聵。

什么是公平?在經濟學和社會學上有多種解釋。過去誤認為分配的平均主義,導致嚴重后果。改革以來,獨辟蹊徑地揭示“效率優先”,扭轉偏頗,無可厚非。到了階層分化、差距擴大,應當回歸到尋求效率與公平的結合或平衡?茖W發展觀的確定,要求五個統籌協調,體現了這個精神,進而成為統領“十一五”規劃的指導思想,與“注重社會公平”是順理成章的。

公平的通俗解讀,無非是公正與平等的意思。又分為過程的公平和結果的公平兩個層面,或者再加一個起點的公平。所謂過程和起點的公平,是指機會的公平、競爭的公平;所謂結果的公平,是指把利益差距控制在合理的幅度內,基尼系數是一道防線。差距過大,是不是達到了兩極分化,鄧小平同志早有警示。發達國家也有警惕,只是真正做到,并不容易。某些國家發生的社會騷亂,出乎人們預料和防范之外,究其根源,來自差距擴大、公平喪失,特別與失業者增多有關。

起點的不公平,首先表現在就業機會的不公平,即所謂“就業歧視”。傳統的戶籍制度,城鄉分割,“一國兩策”,使二元結構固定起來,對占人口多數的農民是最大的歧視。就業歧視除城鄉差別外,還有多種,如性別歧視等,可笑又荒唐。在開放勞動力市場和人才市場前,就業和用人靠出身、關系、人情,違反公平原則,導致能人被斥、庸人充塞,不僅使人力資源的配置惡化,而且使政府和企業的職能績效惡化,影響是十分廣泛和嚴重的。

就業的歧視和不公平,從學歷或真實的知識、能力看,又來自教育的不公平。當前的歷史局限,沒有條件實行高等教育的普及化,而其底線是九年義務制教育,同樣未能完全實現。農村與城市、發達地區和欠發達地區,受教育待遇的不公平,從義務教育開始,直到高級中學、大專院校,越來越使有錢人家的子女能夠得益,而貧困生越到高等教育,收費越多,他們的淘汰率越高。以此延伸,就業偏愛學歷和能力,實際上是向既得利益者傾斜,從另一極形成貧困的代際傳遞,其上升渠道受阻。結論是:“教育的不公平是最大的不公平”。

過程的不公平,其次表現在競爭的不公平。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一切取決于國家計劃,取消或繞過市場,杜絕市場機制和市場運行,無所謂競爭,逆反優勝劣汰,當然無公平可言。經過市場取向的改革,這方面有變化,給人們以壓力并轉化為動力,整個社會活力盎然,是里程碑式的進步。但是仍要看到,市場制度只是初具框架,市場機制只是初顯身手,遠遠沒有規范化、法制化。當前的市場競爭是不充分的,時時、處處和事事常受到市場因素特別是權力的干擾,也就在不同程度上喪失了市場競爭的公平性和公平度。

最后進入結果的不公平,表現在收入分配、財富擁有消費水平、生活質量。如果過程公平,結果也會公平;過程不公平,結果不會公平。我們的分配原則,過去只有按勞分配,后來增加按生產要素分配,分配關系越來越錯綜復雜。按勞分配的“勞”,理論上是勞動創造的價值,實際上受到其他要素的制約,同樣的勞動會形成不同的價值。按要素分配,講的是各種要素的不同貢獻,具體量化也很曲折。于是,檢測其公平與否,不能不直視其差別。如原來規定,公有企業負責人的工資相當于一般職工平均數的若干倍,雙方能接受就算合理。后來,經營者上不封頂,打工者僅設下限(最低工資標準)而難以兌現,差距就以十倍、十幾倍甚至百余倍計,也就難以認為是合理了。部門、地區之間,同樣有這樣一個差別的衡量尺度問題。

差別過大,怎么辦?一是通過再分配,如實行累進的個人所得稅和遺產稅、贈與稅。我國當前,個人所得稅大頭在工薪階層,其他收入的富裕階層難以實征,而遺產稅等又不具備可行條件。二是通過社會保障,這對富人是無所謂的,而對窮人則性命攸關。但在當前,未富先保,面上不易全覆蓋,水平更不易提到應有程度。此外,有人提出社會救助,作為又一次再分配,呼吁富人慷慨解囊,學學比爾·蓋茨和李嘉誠,雖有響應,未成氛圍。這些,都與社會公平有相當距離。

《建議》提出“注重社會公平”,有其現實性、針對性、緊迫性和艱巨性、長期性。從大目標談到“千方百計擴大就業”、“加快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和“合理調節收入分配”等系統環節,并有成套的政策和措施,如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和教育、衛生,都體現了這個精神和要求。人們有理由相信,只要大家注重社會公平,上下合力,共同努力,經過“十一五”規劃的實施,這些長期積累的不公平或不夠公平的矛盾和問題,經過持之以恒的長期努力,一定能夠得到認真的逐步解決。

社會公平,歸根結底就是把發展的成果惠及全民。社會主義是什么?鄧小平同志歸結到共同富裕,那是一個終極目標。從現階段看,在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后,注重社會公平,讓最廣大人民分享發展成果,是應當力爭和能夠做到的。這也才有利于更好地調動大家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經濟社會的更快、更好發展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形成一個良性循環。在這個意義上,社會主義區別于其他,其特征和優越,歸納為兩個字,就是:公平。否則,也不可能最終實現共同富裕沈立人:《話說“注重社會公平”》,載《現代經濟探討》2006年第1期。。

(三)樹立科學的經濟公平觀

1.深刻理解市場條件下的經濟公平觀的科學內涵。經濟公平是公平問題的核心,一般而論,經濟公平是指在社會經濟生活中不同利益主體,按各方可接受的條件處理相互關系——主要是競爭中的關系,合理分配經濟利益。經濟公平的主要內容和規則包括:第一,基本權利的保證,亦即保證的原則。這是保證社會經濟正常運轉確立起來的必要條件。每一個國家按照經濟發展水平的不同有不同的基本權利,不宜以現代社會的標準來衡量每一個國家的基本權利的實現程度。但是生存權、就業權、受教育權以及社會保障權是發展中國家的每一個社會成員所必須擁有的,而且這幾項權利的重要意義要明顯超過發達國家相應權利的意義。第二,機會平等,亦即事前規則。機會直接影響著未來的分配狀況,機會的不同將導致未來發展可能結果的不同。相對于同樣才能的經濟人來講,機會的多少和優劣將決定未來成就的大小、社會地位的高低,所以機會平等對實現結果公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第三,按照貢獻進行分配,亦即事后規則。按照每一個社會成員的具體貢獻分配實際上就是按照社會成員所提供的勞動和生產要素的數量與質量分配,由于投入的勞動和要素的數量與質量每一個社會成員是不可能相同的,因此按貢獻參與分配實際上承認有差別的分配結果是公平的。平均主義并不等于公平,因為它使懶惰者剝削勤勞者付出的勞動,它難以激發勞動者的積極性,從而使整個社會失去效率。我們可以把機會平等和按照貢獻分配合在一起稱之為過程公平。第四,社會調劑的規則。這實際指的是結果公平。當社會收入差距,超過整個社會的心理承受能力時,國家有義務對國民收入初次分配的結果進行一定程度的削峰填谷,保障弱者的生存權和一定的發展權,以推動社會的整體發展。程序公平和分配公平都會影響組織成員的行為,而程序公平與組織成員行為之間的關系比分配公平更密切。社會成員關注機會和規則的公平勝過結果公平,只要程序公平,人們能夠容忍更大的收入差距;程序公平決定結果公平,當程序不公平,哪怕分配結果差距不大,人們也會感受不公平。

2.樹立科學的經濟公平觀。根據科學發展觀的精神實質,必須建立起相應的公平理念,從而來推進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和完善。

第一,必須樹立起公平至上,人人共享發展成果的理念。過去提效率至上,兼顧公平,實際上混淆了兩者手段和目的之間的關系。效率從來就是手段而不是目的,發展經濟提高效率是為了保障人類更有尊嚴的生存和發展,滿足人民生存和發展的需要。一個社會一定要以公正公平為本,否則社會發展就會失去方向,經濟再發達也毫無意義,一個弱肉強食的叢林世界從來就不值得留戀。公正和公平是人類社會具有永恒價值的基本理念和基本行為準則。正如羅爾斯所說:正義是社會制度的首要價值,正像真理是思想體系的首要價值一樣。公平至上,人人共享發展成果對我國經濟體制改革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它可以進一步贏得廣大人民的支持,打破既得利益集團的阻撓和反對,使錯綜復雜膠著的改革獲得動力,使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繼續深化,F在之所以改革難以深入進行,一個很大問題就在于改革缺乏公平理念和公平機制。如國有企業的改革,集中的問題就是對國有企業的老職工的公平補償問題。其次,公平也是社會實現安全運行的必要條件。只有遵循公平的規則,社會的各個階層才能實現良性互動,才能形成有效的持續的整合與合作。對于一個社會而言,最大的潛在動蕩因素是來自社會內部各個階層之間的隔閡、不信任、抵觸和沖突。一個社會只要提升公正、公平的程度,那么社會問題出現的種類和強度均會減小或減少,同時社會也可以增強解決已經出現的社會問題力度。再次,公平可以保證社會的健康發展,落實科學發展觀以人為本的要求。

第二,必須樹立公平和效率相統一的理念!靶蕛炏,兼顧公平”是中國特殊時期的提法,這一提法形成于20世紀80年代中期,流行于90年代。應當承認,這一提法對于沖破和消解平均主義、絕對的平等觀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是隨著市場經濟改革的不斷深入,人們的公平理念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時,恐怕現在很少有人認為公平就是平均主義,堅持這種提法恐怕會抹殺理論本身的真偽。需要指出的是西方的經濟學家從來就沒有提出過公平和效率相矛盾的觀點,西方經濟學認為平等和效率之間是相互替代的關系,平等與公平顯然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一個市場經濟社會中公平占有優先的地位。只有公平競爭,市場才有效率。公平從來就是一個市場經濟的天然溫床,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競爭、理性選擇、公正對待以及決策的分散化成為社會的重要準則。公平大致可以分為程序公平和結果公平。程序公平包括機會公平和過程公平,表現為規則公平,它和效率是促進關系;從結果公平和效率之間的關系來考察,好像兩者呈矛盾關系,其實不然,如果結果不公平,收入分配的差距過大和過于平均,從長遠來看都會引起社會的動蕩和貧困化,扼殺所謂的效率。只有結果公平,收入差距適度符合社會一般心理,效率才能夠提高。如果我們還是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這種提法,會給中國社會的正常運轉和健康發展造成一系列實際的負面影響。腐敗有利和腐敗有理論、“中國的改革要犧牲掉一批人”的觀點、應該對身負原罪的中國富人實行一攬子赦免的“零點方案”等實際上都是這種提法的反映,對中國建立法治、規范的市場經濟相當不利。如果任其發展,中國可能會被長期鎖定在缺乏制度約束、腐敗盛行的低效的權貴市場經濟之中。

第三,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必須確立公正具體規則的整體性和公平具體規則之間的優先次序的相互統一。公平是由保證原則、事前原則、事后原則和調劑原則構成的一個有機整體,缺少其中的任何一項具體規則,公平便不具備完整的意義,便會陷入某種偏頗的境地,公平便成為一種片面的公平。如果缺少保證的原則,那么公平缺少一種最基本的底線;如果缺少事前原則,那么就會使社會缺少一種基本平等競爭機制而使社會失掉活力,并在一定的程度上使得事后的原則無章可循。如果缺少事后的原則,那么有可能使社會分配陷入某種平均主義的傾向,如果缺少調劑原則,那么會使社會階層、社會群體之間出現抵觸和沖突,進而引發社會的不穩定。我國在經濟體制改革過程必須把握公平具體規則的整體性問題,把顯失公平的環節、地區和領域補上,即把公平的大桶的短板補上。要重視公平具體規則之間的優先次序,由原來優先重點關注結果公平更多地轉向起點公正,規則公平。由于中國的市場經濟秩序全面失范,缺乏公正、公平的規則體系引發了分配不平等,假冒偽劣嚴重,信用極度惡化。如何建立比較完善的市場經濟競爭規則體系顯然是到了時候。同時為了促進效率,政府應對公平的保證原則加以充分重視,重視人民的生存權、教育權和就業權,從而促進效率的提高。

第四,必須處理好市場公平和社會公平之間的關系。這實際上要處理好實現公平的主體之間的關系,政府和企業要各司其職,從而建立效率和公平相統一的體制。重新定位政府職能,使政府成為維護和保證社會公平的主體。一般說來,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通過以下三個基本環節,使之成為維護和保證社會公平與公正的主體:其一,通過制定無差別、無歧視的法律法規實現所有經濟活動主體在競爭機會與規則上的公平。其二,通過提供非營利的公共服務尤其是公正司法來維持公平競爭的經濟秩序,以實現經濟活動過程的公平與公正。政府機構的職能應該主要是維護社會公平的效率,而非純粹經濟效率或效益。其三,通過建立覆蓋全社會的國民收入再分配的社會福利體系,實現經濟活動結果的相對公平,縮小因市場機制導致的收入兩極分化,只有在以上三個環節上政府都能有效作為時,社會公平才能有實現的可能。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應履行的基本職能主要有四個方面:一是經濟調節和規劃;二是市場監管;三是社會管理;四是公共服務。政府應成為廉潔高效的責任政

二、遏制居民貧富懸殊趨勢的基本途徑

重慶模式提出縮小三大差距,推進共同富裕進程,其實這是黨中央早就要求做的事,只是從上到下,層層說說空話而已,并無誰去真正落實。這一次重慶是要動真格的了。

《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指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要“妥善協調各方面的利益關系”,“和諧社會”應是各方面的利益關系都能得到協調的社會。社會的核心價值理念是公平與公正,維護公平、公正是社會和諧的基礎與前提。新形勢下的我國人民內部矛盾主要是人民內部不同群體之間利益關系的矛盾。如今的社會沖突集中表現為“利益的沖突”,大都是由于政府不能很好地協調各個階層、各個群體的利益引起的。當前存在的收入差距擴大的現象,是不利于構建和諧社會的,收入差距的擴大,會影響到經濟增長,會加劇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的混亂,甚至會威脅到社會政治穩定,還有可能會危害到民族團結和國土安全,已成為中國社會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所以,作為執政者,就要能很好地處理各個不同階層、各個不同利益集團之間的關系,當前特別是不能以犧牲弱勢群體的利益來維護強勢群體的利益,即“劫窮濟富”,使社會財富向少數人大量聚集。這種利益流向的不平衡,會引發普通勞動者階層和弱勢群體的不滿,會扭曲小康社會的目標。因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重要內容是要“惠及十幾億人口”,而不僅僅是“惠及”少數人。這就是為什么黨中央特別強調“妥善協調各方面的利益關系”之所在。因此,應采取積極措施,防止居民收入差距的繼續擴大。從當前來看,積極擴大就業,努力完善社會保障體系,逐步理順分配關系,加快社會事業發展,是維護群眾利益、促進社會公平、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任務。

(一)注重盡快調整所有制結構,保持公有制經濟的主體地位

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是黨中央規定的受我國憲法保護的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經濟制度。是否堅持公有制為主體,關系到我國黨和國家、全體人民的前途和命運。只有堅持公有制為主體,才能實現共同富裕?墒,前一段時間在所有制經濟調整中出現偏差。公有制主體地位受到削弱,據一些地區調查,公有制經濟成分只占20%以下,出現了私有制經濟占主體地位。這是造成貧富兩極分化的最主要的原因。因為根據馬克思主義經濟學原理,收入分配是由生產條件的分配所決定的。分配關系是生產關系的背面,生產關系決定了分配關系。

當前應按照基本經濟制度規定著力抓緊調整所有制結構。應當在“十二五”規劃期間,使全國平均來看的所有制結構,其中公有制成分占60%以上,處于主體地位。公有制經濟包括:國有經濟、集體經濟、國有和集體控股的股份經濟、股份合作經濟、社會基金所有制經濟等。應大力提倡職工持大股的股份經濟,大力提倡發展農村股份合作經濟,在農村重建集體經濟組織。只有注重從所有制結構上作正確的調整,才能有效地合理地調節收入分配,保持社會公平。

(二)實施就業優先的發展戰略,構建就業結構的和諧

擴大就業是縮小我國居民收入差距的根本途徑。解決好就業問題,通過大力發展教育變人口大國為人力資源大國,是保持經濟高速成長推動力的重要環節。黨的十六大和其他會議上多次強調:“就業是民生之本”。在當代社會中,就業不僅是謀生的必要手段,還是人們參與社會的主要渠道。作為“民生之本”的就業與“和諧社會”的聯系是不言而喻的,即使是勉強得到溫飽,但長期處于失業狀態無所事事也肯定是與“和諧”背道而馳的。堅持在發展中解決就業問題是堅持以人為本與構建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任務。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提出“最廣泛最充分地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在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指導下,進一步增強凝聚力和向心力。要團結和帶領廣大職工群眾投身到改革和建設的偉大事業中,積極擴大就業是調動群眾積極性和維護群眾利益的一項重要任務。要堅持在發展中解決就業問題,逐步確立有利于擴大就業的經濟結構和增長模式,千方百計增加就業崗位,加快發展就業容量大的第三產業、中小企業和勞動密集型產業,形成更多的就業增長點。要特別注重推進城市化的進程和減少農業從業人員比重的問題,爭取在未來15年再轉移出1億多農業剩余勞動力;要不斷開闊思路,把不斷完善和創新失業保險制度與解決就業問題有機聯系起來,在發展中和動態中解決就業問題。要高度重視大學畢業生就業,認真解決就業困難人群的就業問題,進一步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努力創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就業環境。

(三)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合理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逐步解決地區之間和部分社會成員收入差距過大問題,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理順分配關系、整頓和規范收入分配秩序是當前我們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在經濟轉型過程中收入拉開差距具有一定的必然性,但同時一定要處理好已經發生的嚴重的社會不公等問題。應堅持更加注重社會公平的原則,實行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勞分配同按生產要素分配結合起來,以按勞分配為主,尊重勞動和勞動者。要建立健全收入分配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規范社會分配秩序,加強對壟斷行業收入的監督和管理,改革和完善稅收制度,強化稅收調節收入分配的功能。要通過改革稅收制度、增加公共支出、加大轉移支付力度等措施,支持和扶助欠發達地區和困難群眾。要進一步完善個人所得稅制度,改變目前所得稅征收與家庭消費脫鉤的狀況,建立普遍的個人所得稅年度申報制度。擴大資源稅征收范圍;征收遺產稅、贈與稅、高消費稅等財產占有稅,調節過高收入。要通過加大對弱勢群體、弱勢行業、弱勢地區的財政轉移支付力度,縮小社會貧富差距。

(四)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體系

市場經濟的競爭性,要求政府在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上承擔重大的責任。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健全與否,在某種程度上制約著國民經濟和社會的健康發展,也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貧困階層的正常生活。因此,在縮小貧富差距的過程中,不能不考慮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問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是構建和諧社會的一個基石。建立一個能夠覆蓋全國的社會安全網是保證社會居民和諧相處的最基本條件。社會安全網是指政府、社會對弱勢群體實施最低生活保障的一項社會網絡。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涉及的是億萬人民群眾的基本權益和基本生活,關系到他們日子過得是否安心,能否做到安居樂業、幼有所教、老有所養、病有所醫,關系到億萬家庭以至整個社會的穩定。為盡快消除貧富分化,必須加快社會保障體系的建設。社會保障體系是再分配的重要機制,是社會穩定的“安全閥”,是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的安全網。我國人口眾多,國家財力并不充裕,社會保障水平和保障方式要同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我們要進一步清醒地認識到完善社會保障體系關系到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只能做好,不能有半點馬虎。從實際出發,既要逐步擴大保障的覆蓋面,又要合理確定保障水平,實現社會保障的可持續性。要進一步擴大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和失業保險的覆蓋面,進一步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要高度重視解決農村貧困人口的生活困難問題,繼續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改革試點,盡可能地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五)努力增加農民收入,縮小城鄉居民收入差距

我國構建和諧社會的重點在農村,最大的難點也是在農村。我們要把解決“三農”問題作為和諧社會建設的重要任務,切實保護廣大農民的利益,加快統籌城鄉發展的步伐。當前,農業滯后、農民增收困難、部分農村的生態環境惡化,已經成為困擾我國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的難題。解決“三農”問題,就要加快在農村建立和諧有序的市場經濟,鼓勵農戶自主經營,增加收入。加快推進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產業化,靠工業化致富農民,靠城鎮化減少農業人口,要靠產業化提高農業效益。徹底打破城鄉二元經濟結構,創造平等競爭的社會環境,逐步縮小城鄉差距,使土地制度、城市化和農民利益三方面統籌和諧起來。歷史證明,農民是社會建設的重要力量,只有善待農民,中國的發展才能和諧繁榮。從經濟增長的角度看,增加農民收入是當前經濟工作的重中之重。為此,應推進城市化,使農民向城市轉移,從根本上解決農民收入問題。(1)積極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減少農民進城的身份障礙。政府要有切合實際的舉措,逐步解除戶籍制,給農民自由遷移的權利。要允許廣大農民根據自己的意愿和能力在全國各地自由選擇自己的居住和工作地點,實行國際上通行的以身份證管理為核心的人口流動制度,及以居住地劃分城鎮人口和農村人口、以職業劃分農業人口和非農業人口的戶籍登記制度,使全體公民在戶口身份上完全平等。(2)加快勞動就業制度改革,消除農民進城的就業障礙。要樹立“城市是全國人民的城市,不是城市人的城市”的觀念,提高城市勞動力市場的發育程度,實現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向選擇的就業制度。這是破除城鄉勞動力市場分割的必然要求。(3)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消除農民進城的產權障礙。一方面要開發城鎮商品房市場,不論人們是否具有城鎮戶口,均可購買與轉讓;另一方面,要探索市場化的農村土地使用權有償流轉制度。特別是要探索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作股參與小城鎮建設的方法,對鄉鎮企業的建設用地實行有償使用和有償轉讓。(4)建立農村社會保障的基礎框架。以住房、醫療、養老、勞保、就業、教育等為主要內容的城鄉二元福利保障制度,是城鄉分割體制的內核。二元福利保障制度是城市化的重大障礙。健全的社會保障制度應覆蓋全體公民,要在完善城鎮社會保障制度的基礎上,同時整合現有的農村貧困救助制度、“五!敝贫、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建立起農村“低水平、廣覆蓋”的社會保障體制基礎框架;配合聯合國的千年發展目標,實行新的減貧計劃,爭取農村目前按照國際標準計算的約1億多貧困人口在未來15年中有較大幅度的減少,構建城鄉社會的和諧機制。

(六)加強法制建設,整治非法收入

和諧的另一面是沖突,在加劇了的利益沖突面前,要形成能夠對利益沖突各方進行有效仲裁的制度,而不是使制度安排僅僅有利于沖突中的某些方面!胺ㄖ巍痹谥袊巡辉偈且粋沉重的話題,但要真正做到“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以往,雖然有關法律和規定、制度制定了不少,但落實起來卻效果不佳。因此,必須真正落實法治,讓法治切實能夠起到維護公民權利和利益的作用,使弱勢群體在合法權益受到侵犯的時候,能夠有效得到法律的保護。其題中應有之義,是要對權力和財富的力量,從制度上作出制約。當前,由經濟違法及腐敗造成的貧富懸殊性質惡劣,已引起人們的不滿,對此進行依法治理已刻不容緩。

要加強市場監督和管理,嚴厲打擊走私販私、假冒偽劣等違規、違法經營行為。要強化對權力的約束,增加執行公務的透明度,制止各種亂收費、亂攤派現象。要嚴懲貪污腐敗、整治非法收入。要通過立法規定公務員個人財產申報制度,增強公務人員辦事過程的公開性、透明性和程序性,完善權力的制約機制。完善稅法,加強征管,逐步消除非法收入形成的條件與環境。對亂定價、亂提價、亂漲價等現象嚴加治理。打擊腐敗和權力尋租,消除制度的真空、加強對國家行政部門的監督,是消除權力尋租的關鍵。要緊緊圍繞權力行使問題,在容易發生權力濫用和腐敗問題的重要權力部門、重要崗位、重要環節上建立健全權力監督和約束制度。以《行政許可法》的實施為契機,加快政府改革,減少審批項目,不斷減少政府對經濟活動的干預,降低因“尋租”和“共謀”等濫用權力的行為而使“權力精英”和“經濟精英”獲得不當利益而引發的貧富差距。

(七)加強對壟斷行業的監管

目前,中國壟斷行業的高利潤和高收入,純粹是體制性和政策性的。這些行業本身自然有一定責任,但更多的責任在各級政府。首先,壟斷行業本身壟斷程度過高,行業內部缺乏或沒有必要的競爭機制。其次,產品或服務價格的形成機制不合理,政府和行業本身仍然起著決定的作用,作為立法機構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和作為消費者的居民缺乏參與和決定的權力。再次,各級政府都存在通過行政性壟斷取得更多財政收入的偏好,只要有利于財政收入的增長,對壟斷行業就會聽之任之,甚至加以保護。當前,政府對壟斷行業高收入的調節,只限于個人所得稅,這既不會取消大大高于平均利潤的壟斷利潤,也不會對居民的高收入發生較大的影響。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必須借鑒成熟的市場經濟國家的經驗,以法律和規則的形式,對政府壟斷的范圍和壟斷價格等加以限制。按照國際慣例提高一些壟斷行業的市場準入程度,引入競爭機制,縮小國家壟斷性行業的范圍,努力縮小壟斷行業與非壟斷行業之間的收入差距。對少數必須由國家壟斷經營的行業,要加強對其收入分配的控制和管理,防止這些行業與其他行業收入差距過大。

(八)加快西部開發和中部崛起戰略步伐

重慶提出要在近幾年內打造成西部地區又快又好地崛起的標桿,對加快西部開發作出示范。

縮小區域經濟差距,中西部地區經濟增長只有快于東部地區,縮小中西部地區與東部地區收入差距才有可能。中國的區域之間的發展和收入差距之大,也是一種特殊國情。國家應加大對西部地區的轉移支付,加強中西部地區基礎設施建設,鼓勵外地投資者到中西部投資,努力將東部的資金、技術、人才引入到中西部;通過各種形式增強中西部地區的經濟實力,加快中西部地區的經濟發展;以經濟發展帶動中西部居民收入的增長,縮小與東部發達地區居民收入的差距。為了盡快實現中部崛起,應拓寬中部政策空間,明確中部發展的戰略定位。尤其是在發展定位上,中部地區應在原有定位,如國家基礎產業的重點建設區域、東部產業梯度推移的承接基地、西部大開發的橋梁與中轉站等的基礎上,更加突出自主發展、蓄勢待發的起飛前“蟄伏”區域這一新的定位。實施中部崛起戰略,必須從“主要服務于東部”的定位轉向“內挖潛力、自強興區”的目標,通過自身努力,實現中部社會經濟的振興。只有將中部崛起與西部開發的戰略統籌考慮,才能更好地實現鄧小平同志的戰略構想。通過對欠發達地區在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上的傾斜,逐步扭轉區域差距繼續擴大的趨勢,構建區域共同發展、共同富裕的新格局。

[1]沈立人:《收入分配中效率與公平的辯證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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